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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學務處 | 2017-07-17 | 點閱數: 425

     
主旨:檢送「彰化縣106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參照上開要點,本縣106學年度實施計畫相關規定如下:
(一)書法類辦理初賽收件,選出各組至多12名參加本縣現場書寫決賽後,每組評選最優6件作品參加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二)書法類及水墨畫類作品請勿書寫校名,凡於作品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三)版畫類各組增加張數編號及畫題範例。另請注意版畫類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須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三、旨揭比賽各項作業日程及地點如下:
(一)網路填報:106年9月29日(星期五)起開放報名系統,10月11日(星期三)中午12時關閉。請各校承辦人員依限至「彰化縣106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hsjh.chc.edu.tw)完成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