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訪客 - 學務處 | 2017-07-05 | 點閱數: 428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2405號函辦理。
二、 如罹患流感請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學」原則。
三、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流感疫情持續,請加強正確洗手及呼吸道防護之良好習慣,做好個人衛生,並請學生於暑期參加各類活動時,仍須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出現疑似流感症狀,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且落實生病在家休息之措施。
四、 疾管署流感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