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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學務處 | 2017-06-13 | 點閱數: 405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9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079847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並對於草案內容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