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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7-06-08 | 點閱數: 515
一、 依據「彰化縣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國中現職教師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暸解補教教學方案緣由、授課性質、執行成效擬定與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以培養授課教師課程規劃及設計的能力,並精進其課堂教學之專業能力,改善學生學習成效,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研習訂於106年7月4日(星期二)假本縣埔心國中辦理,參加對象為國中現職教師未曾參加本研習課程者,依授課別分為國、數、英教師與非基本學科教師。
四、 參加研習人員請自行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全程參與者本府核予研習時數8小時,並頒發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