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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7-05-02 | 點閱數: 430
一、 依據本縣106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 本案訂於106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假管嶼國小、2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假仁豐國小辦理。
三、 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每場次3小時,2場次共6小時。
四、 請貴校惠予講師公假及參與老師公(差)假登記。
五、 聯絡人:專任輔導員吳世宏教師(0921-31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