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人事 - 人事室 | 2017-04-11 | 點閱數: 296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7日 臺教國署人字第1060032058號函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支給方式補充說明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