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05227號函辦理。 |
二、 | 「菸害防制法」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意見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www.hpa.gov.tw),「本署公告」網頁。 |
三、 |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二) |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三) | 電話:(02)25220888轉612、616。 |
(四) | 傳真:(02)25220621。 |
(五) | 電子郵件:tobacco@hp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