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07
:::
轉知 人事 - 人事室 | 2016-12-28 | 點閱數: 536

一、彰化縣政府105年12月26日 府政陽字第1050451794號 函轉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推動行政作業流程透明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二、檢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推動行政作業流程透明原則」(含總說明及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