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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 - 人事室 | 2016-12-25 | 點閱數: 467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

二、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將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1、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環境教育(4小時)。

3、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

(1)性別主流化(1小時)。

(2)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4小時)。

(二)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各

機關並得依施政重點、業務需要或同仁職能發展自行規劃辦理相關課程。

三、上開「當前政府重大政策」課程,將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相關機關提供,以利公務人員選讀。

四、除上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之課程外,如有基於相關計畫或方案之推動,須請其他機關配合辦理所屬人員相關教育訓練時,請以鼓勵方式實施。

五、另現行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40小時及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5小時之規定,自106年起不再實施。

六、至各機關辦理數位學習成果評量部分,仍請依行政院96年7月11日院授人考字第0960062703號函送之「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辦理數位學習成果評量實施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