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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16-12-25 | 點閱數: 565

一、「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2月13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50164406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檢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林昌明先生(電話02-7736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