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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教務處 | 2016-11-17 | 點閱數: 552
一、旨揭證明書攸關「10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積分,請需開具證明者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二、申請對口為教專中心(二水國中)賴靜慧主任,電話879-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