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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學務處 | 2016-11-04 | 點閱數: 415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28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151125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  

三、本草案預告期間為60日,並將召開公聽會,最新公聽會時間、地點及相關資訊,請於105年11月25日後至(http://www.epa.gov.tw/)查詢。

四、檢附修正草案總說明電子檔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