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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人事室 | 2016-09-30 | 點閱數: 536
一、 依彰化縣政府105年9月26日府人給字第1050332314號 函轉教育部105年9月23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133527號書函辦理。
二、 檢附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針對「全教產所發之年金改革全國性問卷調查」澄清說明及教育部函如附件,相關訊息亦公布於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網頁(http://pension.president.gov.tw)「重要輿情回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