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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6-09-08 | 點閱數: 393

申請資格:

1.凡設籍本縣滿一年以上, 國民中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前一學年之學期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身障學生奉准免修體育者不計。前項一般學科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2.具低收入戶身份(未取得低收入戶證明者,需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

 

相關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kenda.org.tw/scholarship/applyway_ChungHua.aspx

 

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05914日前向註冊組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