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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6-08-02 | 點閱數: 541

(一)請各校推薦具寫作教學經驗與熱忱,並有意願參與正式閱卷工作之國文教師。每校限推薦1名教師,全國共80名。
(二)為維持106年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公正性,若有直系親屬或授課對象含應屆考生之國文教師,不得報名參加。
(三)為維護閱卷品質,本次報名之教師,須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教育會考寫作測驗評閱委員者,須全程參與106年教育會考寫作測驗之閱卷工作。

(四)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預定於105年11月及106年3月間各舉辦1次,每次為期1天。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該校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稱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
(五)請欲報名106年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培訓之教師填妥報名表後(如附件),以學校為單位於105年9月14日中午12時前逕行傳真至該校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以傳真順序為錄取順序,逾時恕不受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