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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6-07-18 | 點閱數: 389

教育部日前公布「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各高中職依主管機關核定續招名額,公告於「105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http://210.59.13.247/continu_stud/),未就定位的學生請善加利用上述續招網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