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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16-07-06 | 點閱數: 846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含處室間輪調)。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辦理陞任各款情事者。

    4.熟悉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及作業,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1.配合各處室設備財務採購、招標。2.工友及臨時人員管理。3.財產管理。4.事務管理。

   5.校園修繕及營建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有關總務處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報名規定:

1.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掛號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證件影本各1份,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且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甄選簡章暨相關表件請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ptjh.chc.edu.tw)下載。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個人自傳及切結書。

(3)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事由、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貼照片,表末並請簽名)。

(4)國民身分證,影本請黏貼於證件資料表;如係委託報名請填委託書並附被委託人國民身分證。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曾任相關職系之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語言能力檢定合格證明(無者免附) 、終身學習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男性請檢具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前述資料、證件影本洽本校人事室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件。(掛號郵寄報名請逕寄本校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總務處組長,地址:彰化縣埤頭鄉崙腳村中學路67號)。

 4.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酌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以遞補該職缺為限。報名甄選人員均不符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5.公告日期:105年7月6日起至105年7月11日止。

6.報名日期:105年7月6日起至105年7月11日止。

聯絡電話:(04)8922004轉60,人事室/陳主任。

※備註:

(1)錄取人員由本校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到任並完成銓敘審定手續,則應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2)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書面審核資料符合所訂資格條件者,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多寡,擇符合需求者辦理面試,並依應徵人員所填「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之電子郵件信箱或行動電話通知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