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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人事 - 人事室 | 2016-06-22 | 點閱數: 485
一、 美展相關資訊如下:
(一) 第一次展覽期間:本(105)年7月9日至7月23日-展出作品:水墨類、漫畫類、水彩類
(二) 第二次展覽期間:本(105)年7月25日至8月7日-展出作品:油畫類、書法類、攝影類
(三) 時間: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7時(每周一及國定假日休館/7月24日未展覽)
(四) 地點:員林演藝廳
二、 活動注意事項:本次參與觀賞公教人員將核給終身學習時數1小時;公教人員如有前往參觀者,請主動向現場服務人員索取「學習時數研習條」,填寫相關資料後投入「研習條投遞箱」內,縣府將統一彙整後核給學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