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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27 | 點閱數: 24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36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800號函辦理。 

二、   詳細內容請參附檔彰化縣政府公文、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