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委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辦理「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
二、 | 本府委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辦理旨案,在專業及保密原則下,提供專業諮商服務,以健全教師心靈。 |
三、 | 本案補助本縣所屬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申請5次為限,但有特殊需求者,經評估後得增加至8次。倘教師已達補助次數上限,仍有意繼續參與支持服務,得由教師自費參加。 |
四、 | 請協助轉知貴校教師知悉及善加利用或經教師同意後協助申請,貴校得於教師課餘時間核予公假(課務自理)前往。 |
五、 | 有意申請旨揭支持服務者,請填寫申請表(得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業務專區—教師諮商輔導支持專區」下載)後,寄至電子信箱human@cc2.ncue.edu.tw,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電話:04-7289258,可留言)收到申請表後,將聯繫申請人。 |
六、 | 檢送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申請表及宣傳海報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