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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6-11 | 點閱數: 34
一、 依據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辦理。
二、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郵戳為憑),請備妥文件,並於資料袋正面註記「輔導員報名表」,逕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50001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三、 檢附遴選簡章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