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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6-06 | 點閱數: 35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3年6月4日府教課字第1130119599號函辦理。

二、為充實臺東縣本土語文課程師資、提升臺東縣教師本土語教學知能,辦理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能力認證工作,以儲備師資,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參加資格:

1、閩南語文:年滿20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

2、客語文: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

3、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者。

(二)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2階段進行,2階段均合格者,由臺東縣政府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1、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2、第二階段:參與課程、試教及筆試。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請於113年6月21日(星期五)前填寫報名表單;將於113年6月24日(星期一)於臺東縣教育處首頁公告審查通過名單。

(四)報名方式及地點:

1、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49f8XRP2XhHpmbnd8,或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課程代碼4381780)填寫報名資料,並於填寫時上傳填
寫報名資料,並將相關文件之「彩色掃描檔」或「彩色照片檔」上傳報名,各項資料檔案圖片文字需清晰可辨,否則不予受理。

2、研習時間:113年7月3日至5日及7月8日至9日,共5天;研習地點: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誠樸新校區(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3、筆試、試教時間:

(1)筆試時間:113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時10分。

(2)試教時間:113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時10分正式開始試教。請完成自我教案並印製紙本,在試教當天攜帶至試教場地,恕無法代為列印任何資料。

三、檢附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廣原國小嚴家俊主任,電話:089-862923分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