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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輔導組長 - 輔導處 | 2021-08-05 | 點閱數: 120

一、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前以109年5月18日社家障字第1090700615號(諒達)函請各部會、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於召開會議或辦理活動時,可妥予運用「身心障礙者融合
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下稱參考指引),並協助廣為周知,合先敘明。
二、各單位運用參考指引於召開記者會或宣布重大公開資訊時,應全程配置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或使用AI即時字幕,並將相關費用納入經費規劃。倘有手語翻譯員或同步
聽打員需求,可透過各地方政府的服務窗口推薦合格人選,以保障服務品質。

三、參考指引可於下列網址下載使用:
(一)本署官網(https://www.sfaa.gov.tw)/首頁/主題專區/身心障礙福利/社會參與。
(二)CRPD網站(https://crpd.sfaa.gov.tw)/首頁/宣導專區。